|
二奶为钱雇凶杀“夫”
| |
| |
2003年1月15日12:3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
|
南方都市报 二奶为钱雇凶杀“夫”
雇主与两受雇者皆被江门中院判处死刑
本报讯 (记者綦伟 通讯员丁成玉)虽已与有妇之夫“登记结婚”但仍摆脱不了二奶名分的25岁贵州女子罗兰前日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她的“情夫”、27岁的刘志也同时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法院审理查明,罗、刘两人密谋,于去年7月雇凶杀害了香港居民谭某,当时与谭某在一起的女青年赵某也同时遇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香港人谭某本已结婚,却在2000年4月又与罗兰“登记结婚”,并在江门新会区购买了一处住宅,8月份又出资在贵州省思南县开办了一家源亨卷闸厂,交给罗兰管理。之后,罗兰发现谭某在江门市竟又与其他女人有关系,于是在2001年10月开始与厂里的员工刘志同居。
去年4月,谭某来到贵州思南,从源亨厂里取走了现金4万元,说用于还借款。罗兰担心谭某知道自己与刘志的关系后提走全部钱,于是同刘志密谋雇凶杀死谭某。刘在罗兰的指使下,与四川人余国松和云南人刘家素接上头,商定用1万元来买谭某的命。去年7月5日晚7时许,余国松和刘家素乘谭某出门之机,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晚9时多,谭某回来了,一同返宅的还有一名赵姓女子。谭、赵两人一进屋,余、刘两人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恶狠狠地将两人活活勒死,并拿走了两被害人身上的财物共值1万多元。
前天的宣判中,余国松和刘家素也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