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法眼:三年前,沈阳铁路公安处管辖范围内的一宾馆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抢劫案。三年后,公安处的刑警们在登录刑事犯罪证据信息中心的指纹库时,从吉林通辽市挖出今年8月5日已被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作案人。 案情回放 宾馆一男房客毙命 2000年8月13日早8点多,沈阳市某宾馆的女服务员像往常一样开始给客房送开水,当她推开六楼一个房间时,突然大叫一声后跑了出来。值班经理赶到后发现住在这里的一名男姓房客已经死在床上。 接到报警后,沈阳铁路公安处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焦国栋带领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死者是12日晚上来宾馆住宿的,姓李。此外住在这个房间的还有一个叫黄林(化名)的吉林人。但案发后,这名叫黄林的人已不知去向。经刑侦技术人员认定,死者是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头部颅脑损伤而死亡。死者身上的财物和手机都不见了。由此刑侦人员认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抢劫案件。 寻踪追迹 线索突断留下悬案 在案发现场,他们提取了一枚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其他的痕迹。据宾馆的前台服务员反映,那名叫黄林的人走的时候没有退房结账,黄林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当沈铁公安处刑警支队的侦查员在吉林找到这名叫黄林的人时,发现黄林在一个月前出差时,钱包连同身份证都被人偷了。另外有人证明,案发当天,黄林没有离开过吉林。仅存的一点线索断了,此案一下成了悬案。 大海捞针 指纹比对锁定疑凶 今年8月9日,沈阳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在登录刑事犯罪证据信息中心的指纹库时,发现通辽人毕施海的指纹与三年前发生在沈阳市某宾馆的一起杀人抢劫案现场提取的指纹相符,此人在8月5日已被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侦查员马上赶赴通辽市,8月13日,在通辽警方的配合下,到狱中对毕施海重新提审。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毕施海不得不承认了三年前在沈阳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 法网难逃 捡身份证掩盖罪行 原来,2000年8月初,毕施海在通辽市的一个垃圾箱旁捡到了吉林人黄林的身份证。8月12日,他来到沈阳后,用黄林的身份证在沈阳市某宾馆登记开了房间。恰巧李某也住在这个房间。两人一起神聊到半夜后,困意十足的李某倒在床上便睡着了。13日凌晨5点多,趁李某睡熟之机,毕施海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向李某头部猛击数下。在确定李某死亡后,毕施海从李某的身上翻出6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逃离了宾馆。首席记者 谢诗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