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资料显示:近年来女性犯罪增长率高于男性
2002年8月30日11:1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北京8月30日消息:据上海文汇报报道,闵行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日前统计分析了这几年女性犯罪资料,发现女性犯罪增长率远远高于男性,三年来分别以25%、37%、41%的速度增长。
图享乐、谋舒适,是女性犯罪的主要原因。某中学初中毕业的小莉,自小受父母宠受。她为了贪图享乐,利用在酒家当服务员的机会,想方设法接触“大款”和老板。有一次晚上下班后,一位“大款”邀请她去宾馆“聊天”,她立即满口答应,当这位大款说给她钱、房、车后,便和“大款”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来,她在宾馆被警方抓获时,还认为“这是双方自愿”,表示“要用钱来包装自己享受人生”。
杀人嫌疑犯吴风和某建筑工地的老板熟识,并通过出售工地上的建筑垃圾赚了一点小钱。当该老板要她介绍卖淫女时,她满口答应,并将卖淫女张某叫到自己家里,但事有凑巧,该老板一直没联系上。张某向吴提出要“补偿”遭到拒绝并发生斗殴。吴凭着身体强壮,将张打倒在地后,用棉被将其活活闷死。
也有的女性好逸恶劳,用诈骗手段赚钱。来自南汇的农村少妇孙娣,在地摊上买来贱价人参,经过一番包装后变成了“野山人参”。她带着这些物品在节假日前出没于近郊的新村社区,专门对老太太行骗。她冒充老太太的子女同事,以其子女托她买“野山人参”为名,一支几元钱人参,竟卖出1500元的高价,并屡次诈骗得逞。
安徽农妇黄妹虽是文盲,冒充起尼姑却有模有样。她在家乡买了一套尼姑服装和一张“化缘证”,到上海串街走巷为家乡建寺庵“化缘”,没用多少时间,凭她的如簧巧舌,竟然骗得1万多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认为,女性犯罪受社会客观环境和自身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较大,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必须运用各种手段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采取专门性的防治措施,以防止、遏制和减少女性犯罪。(陈英芳王宝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