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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收费7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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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14:2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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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月3日电(记者 肖文峰)新年伊始,广州市的下岗人员迎来喜讯,从今年1月1日起,广州加大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的收费减免优惠力度,其中包括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52项;免交或按最低标准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21项。
据介绍,凡广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凭广州市劳动社保部门颁发的《失业证》或《下岗证》,均可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即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52项;免交或按最低标准收取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1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述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
据政府统计,截至2002年底,广州国有企业实有下岗职工5800人,其中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下岗协议的4159人,未进“中心”的下岗职工有1600多人。为保障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广州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每月可领取最低生活费442元,仅此一项,广州去年全年市财政资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合计约230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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