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患绝症欲捐器官助人 韩国国务总理为其捐款
2002年4月23日02:00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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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好心人为中国打工妹捐款
4月21日下午2时10分,大连市开发区不夜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向您致敬,同时祝愿您早日康复!”“谢谢,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本想将身体的某个器官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没想到,却有这么多人帮助我。”一个女子眼里噙着泪水不停地向人们鞠躬。原来,这里正在举行既庄重又热烈的“为马顺花捐助仪式”,而这个女子就是马顺花。
当天下午,有8个人以个人的名义为她送去了一颗颗滚烫的心,共捐款1.65万元。这里有两位特殊的客人——韩国国务总理、青保委、政策委员韩光勋和韩国光州科学技术院所长朴永俊。他们是在21日中午专程从韩国来到大连开发区,看望这个坚强又充满爱心的姑娘的,并为她献上了“小小的一份心意”,其中韩光勋先生个人捐款6000元人民币,朴永俊所长个人捐款1000元人民币。
【新闻背景】尿毒症打工妹要捐献器官
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大连开发区律师志愿者分队:
我是黑龙江省鸡西市一个既平凡又普通的农村女孩,我叫马顺花,28岁,六年前不幸的我患上了肾小球肾炎转为肾炎综合症(尿毒症)。起出(初)我不懂尿毒症的严重性,当我得知这个病是“不是癌症的癌”时,对我的打击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后来我做了腹膜透析手术,手术后我每天都要透析三次,这六年来,无情的病魔在不断的(地)折磨我。我深知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我才28岁,正是享受人间美好生活的开始,但还未享受人间生活,还未实现人生的价值就……但我深深地知道,还有许多比我更困难更痛苦的人需要他人资助。我在物质上和金钱上帮不上他们,但我决定,在我生命最后一刻,我自愿把我身体的某个器官捐献给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以此来实现人生的价值,我的这一决定可能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但我又不懂这方面如何做,所以向晟大律师事务所申请,(请)协助我实现我的愿望。
敬礼!
马顺花
2002年3月13日
3月13日,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姜铁柱律师收到了这份申请书。
1993年,20岁的马顺花来到大连市开发区某企业打工,后来患上慢性肾小球肾炎,发现时已属于晚期,由于治疗不及时,半年后转成尿毒症。“是好心人的帮助才让我活到今天。”
3年前她租住了开发区一个叫李淑艳大姐的一室住房,在得知马顺花的情况后,李淑艳不仅免去了她的房租,而且一直让马顺花在自己家吃饭,两年多来分文不取。为马顺花治疗的大夫还帮马顺花联系以批发价购买透析液,以节约费用。在马顺花的租住屋内摆着几个大箱子,每个箱子装6袋透析液,批发价格204元,只能用两天。
多年来,许多好心人的帮助让马顺花无以报答,她自知死亡在逐渐向她逼近,于是,她想到了捐献自己的器官。姜铁柱律师说,目前他已为马顺花做了谈话笔录,一切法律手续正在运作中。
【新闻追踪】韩光勋:欢迎马顺花到韩国就医
“不幸,但伟大”——这是在“捐助仪式”上韩光勋先生对马顺花的评价。“在与病魔的斗争中,自愿捐献身体器官,像马顺花这样有高贵和美丽心灵的人是能够感动老天的,我们一起努力一定会战胜它的。”韩光勋准备回到韩国后,就与有关专家真诚地讨论马顺花的病情,届时他欢迎马顺花到韩国就医。他坚信,一定会有一天,马顺花和她的亲戚及他本人会因为马顺花的痊愈而高兴得跳起来。
朴永俊所长说:“看到患有尿毒症的马顺花这样坚强,在花季一样的年龄时就愿意将自己器官无偿地捐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不能不让我感动,我要说,马顺花很伟大。”
【新闻链接】器官捐献遭遇法律“尴尬”
记者了解到,在大连市器官捐献并非易事。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多个医疗部门,他们的回答竟惊人的一致:因为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不知道如何接受个人器官捐献。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某部门的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如何捐献,他们也不知道。
记者又将电话打到大连医科大学,他们称遗体捐献作为标本使用可以,但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但个体器官捐献就不太清楚了。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孙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大连市还没有一部捐献地方法规,遗体捐献程序比较复杂,首先必须进行公证,只有捐献遗体者的所有直系亲属都同意才能完成捐献,否则不能捐献。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有近400万盲人可以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但由于自愿在死后捐献角膜的人太少,全国每年仅有700人能做此手术。
我国目前急需进行肾移植的患者每年达30万余人,由于捐肾的人太少,每年仅能开展2000例手术,其中以亲属捐献为主。由于缺乏肾源,病人一般要靠透析来维持生命,每月费用高达近万元。马顺花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如果有合适的肾源,马顺花很快就能够从死亡线上回来,而不必每天靠透析来维持生命。
一方面有人愿意捐献器官,却无法顺利找到捐献机构,一方面病人“求器官若渴”,症结何在?业内人士称,主要是目前大连还没有一部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姜铁柱律师告诉记者,器官捐献首先要公证,如果公证费要捐献者本人拿,这显然有点不符合情理,这些都将制约人们自愿捐献器官的积极性。如果能有一部健全的地方法规,有一个健全的捐献机构,才不会让爱心与企盼失之交臂。
一位资深医界人士告诉记者,器官移植手术并不是高难度的手术,但如果没有一个正式接收机构,必将影响捐助,而且“没有规矩”的器官移植将带来众多法律、道德、伦理的难题。因此,出台一部规范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在大连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报记者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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