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伟雄)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宗假冒知名品牌———“联想”网卡注册商标案。被检察机关指控大量生产假冒“联想”网卡的深圳市普拓威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阎怀宝出庭受审。 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在法庭上控称,2001年2月,被告人阎怀宝与深圳市智翔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陶某(在逃)商定,由陶某提供生产原料,普拓威公司负责加工假冒的“联想”网络卡,并约定每加工一片网络卡,普拓威公司可获利1.8元。此后,阎怀宝未经“联想”注册商标的持有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及D—link注册商标持有人台湾友讯公司授权,即在普拓威公司的经营场所组织工人为陶某加工假冒的“联想”D—linkDFE—530TX型自适应以太网络卡。同年6月20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在上述地点抓获阎怀宝,并当场缴获假冒的网络卡5471盒(片),价值人民币67万余元。检察机关据此认为,阎怀宝为他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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