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规范食品消毒防止病从口入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24日17:43 人民网 |
|
|
人民网太原4月24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为了预防“非典”传播,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日前公布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规范指导意见,对于达到要求的经营单位将统一发放加盖有“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章的合格证。
规范意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包括空气消毒和物体消毒两方面。一是空气消毒,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能在短时间内使大气中的新鲜空气替换公共场所的污浊空气,要求每小时换气达6至20次。紫外线消毒,要采用低臭氧紫外线灯管,对室内空气消毒时可采用固定悬吊式,紫外线灯距地面要求达到2.5米,紫外线灯要配抛光铝板制成的反射罩,以增加照射程度。药物消毒是用过氧乙酸喷雾或熏蒸消毒两种方式。过氧乙酸是广普杀菌剂,高效快速,无毒无害。室温超过20度时利用喷洒方法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要求常用浓度为0.2%,用药量为25~50ml/m3,关闭门窗时间为30~60分钟。
二是物体消毒,餐饮具的消毒分热力消毒和化学消毒,热力消毒包括水煮、流通蒸汽熏蒸、红外线消毒等,热力消毒法一般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方法主要用洗涤剂浸泡、含氯消毒剂浸泡、过氧乙酸熏蒸、臭氧熏蒸等。化学消毒方法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含氯消毒剂稳定性差,消毒液要现用现配。2、消毒后餐具要用少量冷开水冲洗。3、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作用,消毒后应用清洁水冲去余药。对物体表面的消毒也要采用含氯消毒液,要求经营单位专人进行浓度配置、记录。来源:人民网 2003年4月2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