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南丹矿难”首犯 死刑!
2002年8月31日07: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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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宁8月30日电 原广西南丹县县委书记、“7.17”特大透水事故瞒报事件总策划万瑞忠,今天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
今天下午,在广西高院第四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万瑞忠头发凌乱、形容枯槁。当审判长宣判完毕,万瑞忠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双手颤抖着在死刑判决书送达证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81名矿工死亡。次日晚,万瑞忠经与其他县领导密谋后,决定隐瞒事故真相。直至2001年8月初,事故真相被查清后,万瑞忠才交待对事故真相隐瞒不报的经过。
法院审理认定,万瑞忠于1999年初至2001年7月间,利用其担任南丹县县委书记职务的便利,先后1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21万多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今年5月,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万瑞忠死刑。万瑞忠不服上诉,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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