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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全国首部保护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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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5日09:0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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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5日电 厦门市政府近日公布《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管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市海域内的岛屿将告别无序开发、无人管理状态,进入全面保护、严格限制开发与利用的时代。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长期以来,厦门海域的无居民海岛缺乏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致使开发层次不高,没有注意保护岛屿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部分海岛生态环境退化。
新近出台的《办法》强调对无居民海岛实行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和保护,严格限制利用,并由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办法》还赋予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管理无居民海岛的职责,在明年1月1日之前未取得合法手续占用无居民海岛的,由海洋与渔业局责令其停止利用活动,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逾期不拆者则强行拆除。厦门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拆除岛上违法建筑物和设施,使全市岛屿逐步走向“管理科学、保护有效、可持续利用”的道路。
目前,厦门市海域共有13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无常住居民的岛屿和58个岛礁。这些环绕厦门岛星罗棋布的无居民海岛,是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火烧屿的地学旅游,大屿、鸡屿的生态保护,宝珠屿的海上旅游和上屿的海峡两岸风光眺望等,都具有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余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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