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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吴川特大投毒案案犯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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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01:44 人民网-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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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3日,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会同吴川市,在吴川江心岛体育场召开宣判大会,吴川黄坡特大投毒案案犯黄湖被判死刑,宣判会后由武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2年11月24日,黄湖因生意竞争对康乐第二幼儿园产生嫉妒和憎恨,遂将“毒鼠强”投放到该园食物里,造成幼儿园70多名师生中毒,其中8人重伤,44人轻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60小时内迅速侦破案件,湛江市中级法院于2002年12月7日开庭审理该案。黄湖在法庭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黄湖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认为,湛江中院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黄湖及其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理由均据理不足,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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