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咸阳5月8日电 近期,在积极抗击“非典”病毒的关键时刻,咸阳市一些医疗单位和商店,借机哄抬物价。咸阳市物价、工商、卫生等部门共联合查处各类医院、诊所、药店、超市、商店等2860家,涉及违法金额92.8万元。 转自搜狐 咸阳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62家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发“非典”财、坑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咸阳市医药化玻公司采供站对市政府4月23日规定过氧乙酸每公斤限价12元置若罔闻,在4月24日检查组检查时,仍卖每公斤20元。奥星大药房对政府规定的白云山牌板蓝根10克×20袋一包限价8.6元拒不执行,顶风以每包12元向客户销售。市区红旗商场拒不执行政府对84消毒液每瓶3.4元的限价,我行我素,依然以每瓶32元向外卖。三原县新兴镇蒲强商店把每袋重500克、政府规定限价0.79元的食盐,每袋按1至8元不等向群众销售。 转自搜狐 对上述哄抬物价者,已对32家进行了予以罚没12.15万元的处罚;并退还消费者10余万元。(郑少忠 刘志成 李振国)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