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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参保人负担 广州将慢性病列入医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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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9:11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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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十月二十九日电(王华穗仁宣)广州将采取包括逐步将多种慢性病纳入医保门诊范围等四大措施,减轻参保人负担。这是正在此间举行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上传出的消息。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向人大所作的议案报告说,目前广州市部分参保人尤其是退休人员门诊负担较重,参保人住院自付费用较高。去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广州市参保人门诊就医人均门诊医疗费用每次七十六元;人均住院医疗费用每次过万元,其中四成为个人支付费用,当中医保卡内及卡外支付费用又各占一半。
由于广州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不长,参保个人医疗帐户积累不多,部份老年人和长年病患者门诊负担较重是造成参保人个人负担偏重的原因之一。张杰明表示广州将逐步采取四大措施,为参保人减速负:一是逐步将更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选择治疗原则明确、疾病复杂程度较小、费用负担较重的病种,如精神病、脑血管意外等,逐步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减轻患病参保人的负担。
二是调整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住院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参保人,住院费起付标准按比例递减;七十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按在职职工五成计算。
三是适当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提请有关部门将部分价格便宜、使用广泛的药品纳入“目录”范围;提高住院床位费的支付标准,降低部分乙类药物个人自付比例。
四是困难企业参保“门槛”将降低,此类企业在职职工有望半额缴费。
张杰明表示,广州将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险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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