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为了偿还个人债务,湘潭市岳塘再生资源开发中心职工杨双和竟利用为单位代理合同的职务便利,将所在公司25万元货款转到他人账户以套取现金。昨日,杨双和被岳塘区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今年3月,岳塘再生资源开发中心与株洲车辆工业公司签订了1400吨废钢销售合同,由杨双和委托代理,执行该废钢销售合同、送货、验收和催款事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岳塘再生资源开发中心多次催促杨双和与株洲车辆工业公司进行货款结算,杨却以对方单位无钱支付货款等理由来拖延。4月6日,杨双和忽然不知所踪,岳塘再生资源开发中心遂向岳塘区公安局报案。5月3日,岳塘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株洲将杨双和抓获归案。
据杨双和交代,他因做生意欠下17万元货款,为了偿还这笔货款,他偷偷将株洲车辆工业公司支付的25万元货款转到他人帐户,然后套取现金。目前,这笔25万元的巨款已被悉数追回。 (刘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