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金建峰)年逾古稀的胡老汉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大年纪了会因在自家责任田里种植了一些罂粟,晚节不保。6月12日,胡老汉被通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胡老汉今年78岁,家住通州市川港镇南兴村,膝下有三子,平时靠长子生活,四世同堂,晚年生活还算美满。去年10月,他通过某苗圃的朋友倪老三(已故),搞到了几颗罂粟果,准备拿回去种植用于治疗腹泻,可以省点医药费。回家后,将罂粟籽撒在自家屋后自留田和厕所边空地里。三个月过后,胡老汉屋前、屋后开满罂粟花,十分艳丽,引人注目。5月3日,当地社区民警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胡老汉种了罂粟,当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铲除。经清点,胡老汉共种植罂粟587株。
法院认为,胡老汉明知罂粟为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达500余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从轻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