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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纵横
“编外”执法打人被判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1日17:23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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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11月11日电 没有执法权限的无业人员,在跟随交通局执法人员查处违规车辆时,与人发生争执,进而大打出手。日前,香坊区法院依法判处打人者刘佩生有期徒刑3年、张贤军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2年8月29日下午,社会无业人员刘佩生、张贤军等人随同香坊区交通局执法人员,在成高子镇江南中环路65公里处检查车辆养路费。他们截住了途经此处的农用三轮车车主毕某,查出毕某欠缴养路费,欲将三轮车扣留。
毕某因此与刘发生争执。刘顺手从面包车上拿一根木棒打在毕某的面部,致使毕某鼻骨粉碎性骨折,随后张又持木棒打在毕某脸上,致使毕某两颗门牙脱落,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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