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人员可直接办理就业证 新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执行
| |
| |
2002年11月27日02:36 北京娱乐信报
| |
|
信报讯(记者那媛)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将被简化。新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有关通知,对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同时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不再办理就业许可,直接办理就业证,并给予不超过4年的有效期;对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人员,不再办理就业许可,直接办理就业证,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有效期;对在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中担任高级管理和重要专业技术的人员,不再办理就业许可,直接办理就业证,并给予不超过2年的有效期。
此外,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持L、F、X字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员,可直接办理就业证手续;对在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的,办理就业证时给予不超过2年的有效期;对从外省市迁入北京市的外籍就业人员,实行备案,不再办理就业许可,直接办理就业证。在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时,不再出具“本市暂缺适当人选证明”。
据悉,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许可的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就业证为5个工作日;就业证延期为3个工作日。GB23]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