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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生婆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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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11:22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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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金雪)12月11日,因非法行医致产妇和男婴双双死亡的吴锦绣夫妇分别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吴锦绣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000元;其夫从犯赵光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二人同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万元。
今年4月15日10时,吴锦绣为孕妇许某接生,发现许宫缩差,就在11时给许输催产素,16时许生下一男婴。由于男婴出生后不哭。在其夫赵光发的协助下,吴锦绣先后给婴儿打了半支急救针,给产妇打一针缩宫素,后产妇脸色苍白,男婴也没有好转。在许的家人打120急救后,产妇、男婴被送到天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二人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致使产妇和婴儿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京华时报》 (2002年12月13日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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