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短信 | 邮件 | 商城 | 搜索 | 论坛 | 在线 | 企业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社会要闻 > 法制纵横
杭州:债主明明在的 判决不能去要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09:51  杭州网--都市快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见习记者吕明合通讯员潘蔚

  案由:买卖欠款纠纷

  原告:老孙被告:老龚

  地点:富阳法院民庭

  庭审实录:

  富阳人老孙碰到一件想不明白的事——手里明明有人家欠他钞票的证明,为啥不能去要呢?

  老孙原是一家纸业公司的股东。去年3月退出公司时,公司转债给他———老龚欠的一万元货款。老孙去要钱,老龚不给,说我又没买过你的东西,也没欠你钱,公司把债转给你,没告诉过我,所以钱没得还的。

  老孙告到法院,判决结果是,老龚欠公司一万多块是事实,公司把欠款转给老孙也是事实。但公司转债时没告诉老龚,转让无效,老孙不能向老龚要钱。法官说法:

  转给自己的债,就是自己的钱了,为什么不能要?主审法官说,法律规定,买卖过程中发生的债务转让,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时,要及时通知债务人。不通知债务人,转让就没有法律效力。

  那老孙的钱是不是就凭空“蒸发”了呢?法官说,不会的。

  办法一:法律规定,转债“未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除外。”老孙可以申请撤销转让,公司还是欠老孙钱,可以向公司要。

  办法二:也可以让公司去通知老龚。虽然法律规定要“及时通知”,但没规定“及时”到底是多久。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都算“及时”。只要公司去通知了,老孙可以向老龚讨债。但如果公司不愿去通知,老孙就麻烦了。

  提醒大家,如果接受转债,一定要让债权人及时把转让的事告诉债务人。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精彩相册[男][女]
活力社员[男][女]
魅力情人[男][女]
美女 天若有情
帅哥 不帅照脸踢
·和弦铃声:
原来的我 挥着翅膀的女孩
·疯狂音效:
On…个头啊 翠花,接电话…
订阅任何彩信服务
三天内退订不收费!!!

新闻搜索
关键字: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找老乡尽在激情老乡会
·攒魔法袜子拿圣诞礼物
搜狐彩信最新推荐
·[] 眉飞色舞
·[] 厉鬼再现
热门词:圣诞 林忆莲
精彩订阅
新闻资讯
美国正式宣布萨达姆已被捕!

订阅 焦点新闻,跟踪萨达姆被捕全程



搜狐商城
·影视|中毒(终结骗)
·影视|赤裸的艺术
·音乐|莫文蔚《X》
·书籍|唐僧情史
·书籍|1元图书特卖场
·书籍|天不亮就分手
更多...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