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夕平 记者 晓洁) 为了炒股,吃喝玩乐,小会计疯狂提取公款,随意糟蹋备用金。近日,下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20年。
朱某,男,今年31岁。1999年2月担任某房产经营公司会计。看到别人有房有车,朱某心里开始不平衡了。打算为自己及女儿的将来做打算。朱某盯上了单位的公款。为了不让单位发现,朱某用转账支票将公款转账到其妻开的茶叶店账上,再用现金支票套取现金,单位支票存根则在转账以后的月底再填写,以此蒙混过关。1999年8月2日,被告人朱某将公司20万元银行转账支票转入其妻经营的杂货店,供其个人炒股。一次得手之后,朱某胆子越来越大。朱某想用钱,就从单位备用金拿。2001年1月朱某已经花了单位20多万元。3月份,朱某怕事情败露,即携带挪用的39万元巨款潜逃。7月,外逃的朱某潜回南京时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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