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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小姐”行敲诈 犯罪团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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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4日07:35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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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 见习记者 一女三男纠合在一起,以提供介绍“小姐”为诱饵,设置“色情陷阱”,然后敲诈“猎物”的犯罪团伙终受法律严惩。
2001年2月16日中午,成国(化名)在汉口火车站介绍“卖淫女”宋娇(化名)给外地来汉人员杜某,然后来到江汉区金家墩一房内,为其提供色情服务。随后,同伙黄品、左刚(男,均为化名)闯入房内现场,威胁要报警,向杜某索要“守口费”,还拳脚相加,后将杜某随身所带的10500元抢走。其后,几人采取类似方式作案多起,直到2002年7月26日,几人再次作案时当场被抓。
法院认为,几人相互纠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要挟方法,强索公民钱财,数额较大。依法判决宋娇、黄品、左刚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八个月、拘役五个月,成国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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