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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获重奖 各得奖金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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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30日09:40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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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决定,对南通市“10?18”海难事件中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郭建兵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连云港市民李传义进行奖励,各颁发奖金5000元。
郭建兵是启东市近海乡合兴圩村苏启渔04508号的船主,2002年10月18日上午,他带领7名船员驾船在近海进行捕捞作业时,接到同村另外一条渔船的呼救,他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施救,顶着11级的海风、5米高的海浪用缆绳拖着已失去动力的渔船往回赶,郭建兵放弃安全上岸的机会,终于使14名船员全部获救,但郭建兵自己的渔船却沉入大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约20万元。
李传义是连云港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02年12月16日,在行驶途中,一女青年向其求助,李传义立即让女青年上车带路追赶歹徒,李传义抓住其中一个歹徒,那歹徒竟抽出一把尖刀,对其连戳3刀,李传义没有后退,仍坚持与歹徒搏斗,终因失血过多,倒在地上,在医院抢救3天才脱离危险。(见协 陈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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