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老院图-市民江先生称,同德怡老院分院护工为了不让其父亲随便走动,将他捆绑在床椅上,身上有明显的勒痕 |
市民称白云区同德怡老院分院虐待父亲并告上法庭 市民政局认为该院违反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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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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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江先生认为白云区同德怡老院分院虐待父亲江日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昨天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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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案中涉及老人院擅自拆招牌、搬迁,甚至出现降低老人的生活水平、伙食标准、床位等住宿条件,这与现行的法律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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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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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老院图方便 捆绑老人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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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父亲江日华五年前患上老人痴呆症,后入住江高镇敬老院,在这里父亲一直享受着全护理待遇。在该院期间,天生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的老人,能够行走自如,据原该院的护理工龙姨介绍,江老先生深受其他老人的喜爱,江老先生则常常高歌为大伙解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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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伯三月跌破三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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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8月江高镇敬老院被私人承包,包括江老先生在内的50多名老人被转移到10多公里外的同德怡老院分院。江先生说,父亲被转到新的养老院后,他依旧每个月交纳1000元的护理费给同德怡老院分院。但是从2002年10月起,同德怡老院分院为了节省开支,竟用一个护工看理五六间房的老人。鉴于护工无分身之术,致使老江在三个月内连续跌伤头部三次,其中一次缝了三针,另一次缝了五针,总共缝了十多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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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竟捆绑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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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为了省事方便,竟日夜用布条将江伯捆绑在床上及椅子上,以致老江身上多处破损、长满褥疮,这种情况怡老院一直对其家人遮掩。直到老人发起了高烧,院方才通知江先生,此时老人已经无法进食。后在江先生的一再要求下怡老院才将老人送到白云区中医院抢救,医生检查发现病人的病情已经相当严重。江先生曾致电该院,要求对方到医院看望和处理遭拒,对方还表示老人的伤是自己用手抓伤的,与院方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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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说,他们兄弟姐妹几个平日的工作非常繁忙,为了让父亲有更好的照顾,方才选择到养老院的,没想到在江高敬老院两年的时间都没出现任何问题,到了分院那边竟然出现捆绑老人这等严重损害老人合法权益的事情,而且该怡老院负责人态度上漠然扭曲事实、推卸责任,于是他在3月18日向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状告同德怡老院分院虐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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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证实捆绑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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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同样是从江高镇敬老院转到同德怡老院分院的老人,在昨天记者暗访时,拉记者到一旁悄悄地说,以前在江高时江日华还能到处走动,有时还和其他同伴一起到小菜园里种种青菜。到了这里后,护理人员不让他到处走动,甚至还用一些衣服撕成小布条捆住手脚,老人拼命挣扎,直至捆绑处磨出血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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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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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指控牵出连串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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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日华状告同德怡老院分院虐待老人一案昨天在白云区新市镇开庭审理。江先生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方退还2002年10、11月的抚养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余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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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资格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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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激烈的庭辩当中,养老院辩护律师称,对江日华进行虐待不予承认,认为褥疮是大多数老人都有的,不属于虐待老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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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则指出,同德怡老院分院是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立的机构,将原江高镇敬老院的50多名老人转入其内,只是江高镇政府与同德怡老院分院之间的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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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环境不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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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一行装扮成在同德怡老院分院内居住的一位老人的家属前去探望,找到老人所在的房间进行采访时,引起了工作人员的高度警惕。记者在那里逗留了75分钟,工作人员借故足足在旁“等候”了70分钟,而且记者与黄欢老人谈话过程中不断地遭到打断,甚至三换谈话地点。他们紧跟记者的步伐,几乎是寸步不离,甚至到黄欢拄着拐杖呵斥其离开时,对方仍然在旁不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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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岁高龄的黄欢老人直言江高镇敬老院比这里好。现在居住的地方属私人经营,要收费的。在敬老院逗留期间,记者发现这里苍蝇较多,空气浑浊,环境潮湿、昏暗,每张床大概距离地面只有10厘米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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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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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具备开办条件 管理违反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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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江高镇镇政府负责民政事务的黄先生对记者表示,被转入同德怡老院分院的大部分老人属于五保户老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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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老人转院原因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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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他们每月给老人们570元/人的赡养费,其中30元水果金是由政府工作人员亲自送到老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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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问道为什么将老人迁入新的养老院,黄先生称“很难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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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说, 给同德怡老院分院每位五保户的540元/月费用是由养老院方面每月定期来收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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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该院违反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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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处吴处长昨天表示,他们接到相关投诉后,已经汇同白云区民政局及江高镇有关人员到该院调查核实,发现该院设备简陋,不符合开办老人院的条件,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市民政部门已对该养老院的负责人进行严肃教育批评,限其三个月内整改,但是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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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处长表示,老人院的变迁、改变使用途径都必须经过县级部门批准许可,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批准的前提下,老人院擅自拆招牌、搬迁,甚至出现降低老人们的生活水平、伙食标准、床位等住宿条件,这是与现行的法律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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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吴介绍,分院在扣除房租、工作人员人工等费用后,实际上每位“五保户”老人的伙食费只有200元/人。按照国务院关于《五保户供养条例》的规定,五保户老人的生活水准不得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其次老人院应该是开放式管理,而该院在广州市民政部门的再三督促下,依然是封闭式管理。鉴于江这一典型个案,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曾责令同德怡老院分院的负责人赔偿损失,但该院负责人至今仍未直接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致使当事人将其告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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