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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父亲离婚十年想女儿诉讼争得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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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8日08:57 北方网-沈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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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年前,一对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归妈妈抚养,父亲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此后,双方一直没有来往,可是父亲对女儿的思念却与日俱增。为了见到女儿,他走上法庭讨要探视权。10月7日,他激动地告诉记者:“我终于见到女儿了!”
向东和李慧因感情破裂,1992年协议离婚。此后,两人又分别再次组成了家庭。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向东想时常看看女儿,但李慧拒绝了。2002年年底,向东到和平区法院起诉,要求探视女儿。
在法庭上,向东声称,当初关于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是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李慧不应该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就想阻断父女之间的亲缘。而李慧则说:“我们的离婚给孩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并没有不让他看孩子,是孩子自己不想见他。”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东与女儿之间系自然血亲关系,非法定原因不得消灭。向东与李慧离婚时协议“断绝父女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得妨碍探视并有协助的义务。今年9月初,法院依法判决向东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双休日的第一天。李慧应协助向东探视女儿,与他约定时间、地点,将女儿交给向东;探视完毕后,向东要将女儿交给李慧领回。(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张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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