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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男女同龄退休”的法律修订建议,却受到参与讨论的大多数网友的非议批评,其中包括可望从中受益的老年青年女教师。一项法律政策的出台本应代表多数人的利益,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那么,“男女同龄退休”代表谁的利益?为何无人叫好?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是真正的男女平等?男女同龄退休才意味男女平等吗?面对中国沉重的就业压力,是不是应该剥夺一部分公民(比如青年男女)的就业权利,去保障另一部分公民(比如55岁知识女性)的就业权利?或者说,是不是应该让一部分人(比如55岁妇女)作出牺牲就业权利,来保障全社会的最大利益?
当铁饭碗、退休金与计划经济一并成为历史,全社会大多数成年人面临下岗内退解聘的压力时,为妇女退休年龄立法有什么意义?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市场经济时代,妇女的平等就业参政议政权利,应当靠法律政策的硬性规定去保障去照顾,还是靠妇女不逊于男士的素质去平等竞争?男女同龄退休是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还是倒退 ?“男女同龄退休”之类涉及到广大妇女的利益的法律要不要事先广泛征求民意甚至投票公决?
为讨论“男女同龄退休”等妇女热点问题搜狐新闻中心特邀全国妇联九大的三名代表中国妇女报总编辑卢小飞、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张李玺14时作客搜狐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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