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和5月8日,我省4例非典临床诊断病例均在杭州被发现和得到确认,并先后收治到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救治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立即指示杭州市和省市卫生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对病人实施隔离救治,尤其是第一次收治的3位病人,病情特别严重,在病人每一次病情变化和反复的关头,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要求全力抢救。10余所省市级医院在医疗技术和抢救物资设备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抢救治疗小组全体医务人员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忘我工作,经过一个月来对病人积极的抢救治疗,取得了较好疗效。
4位患者病情近况如下:
李某某,女,53岁,发病第35天,入院第31天。根据卫生部颁布的标准,诊断为“重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入院后予以鼻导管吸氧,抗炎、抗病毒、激素使用和其他对症治疗。在入院后第4天,病情突然加重,表现为高热和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明显下降,即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但病情未见改善,次日凌晨改为气管插管,在插管后第12天,行气管切开。患者目前胸片显示两侧肺叶大片阴影,同时,伴有多脏器功能障碍及严重继发细菌和霉菌感染。
李某某,女,49岁,发病第35天,入院第31天。根据卫生部颁布的标准,诊断为“重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入院后予以鼻导管吸氧,抗炎、抗病毒、激素使用和其他对症治疗。在入院后第4天,病情突然加重,表现为高热和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明显下降,即予持续气道正压通气,但病情未见改善,次日凌晨改为气管插管,在5月7日改为气管切开,5月17日脱离呼吸机,改为鼻导管吸氧,两天前,拔出气管套管并缝合创口。患者目前胸片显示两侧弥漫性病变有所吸收,但吸收较慢,同时,伴有多脏器功能的轻度损害和继发感染。
李某某,男,48岁,发病第35天,入院第31天。根据卫生部颁布的标准,诊断为“重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入院后予以鼻导管吸氧,抗炎、抗病毒、激素使用和其他对症治疗。在入院后第5天,病情突然加重,表现为高热,血氧饱和度明显下降,即予呼吸机辅助下持续无创正压通气,现已脱离呼吸机。患者目前胸片显示两侧弥漫性病变有吸收,但吸收较慢,其生命体征和血氧饱和度及氧分压均较稳定。 宋某,女,26岁,因发热、咳嗽及肺部阴影4天,于5月5日晚诊断为非典疑似病例,收治在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疑似病区,根据病情的进展情况,5月8日,经省市专家组联合会诊,认为患者符合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诊断标准(1.2+2+3+4+5),临床诊断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同日转入该院非典病区。
入院后即予间歇吸氧、抗炎、抗病毒及激素治疗。5月13日起,胸片显示肺部阴影有所吸收。目前仅余小点片状阴影。病程中出现心肝功能损害,及时给予护心、护肝治疗。患者现偶有低热,病情稳定,但未达到出院标准。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的传染病,对该疾病的抢救尚缺乏系统的经验,我省最初的3例病例病情来势凶猛、变化极快。对此,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措施果断,指挥正确,及时要求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非典防治预案,迅速成立联合抢救专家组,并将我省医疗技术水平一流的专家和护理人员安排到一线,病区内和病区外专家相互配合,根据病情变化,共同确定每一步骤的抢救方案,同时,邀请了广州方面的专家来杭会诊,加强与广州、北京等地的有效联系,使3位重症病人得到了很好的救治。第四例病人由于措施果断,治疗得当,效果较好,现病情稳定。目前,病人的救治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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