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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出台 结婚不必开证明婚检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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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6日08:56 每日新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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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李海燕】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公布。今后,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手续,都不用到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开证明了,准备结婚的人们,也不必再过婚检这道关了。
结婚离婚不必开证明
据有关人士介绍,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是一部充分体现婚姻自由,给人们更多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利的新条例,同时是一部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新条例。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要离婚,都不用到单位开介绍信了。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要离婚,也不用到街道开介绍信了。准备结婚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去办理,而不必像过去那样要经过单位或街道这一“关口”,才能领到离婚证。
婚检永远取消
老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而新的条例则充分考虑男女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譬如限制生育)”这3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新条例允许这样的人结婚。而老条例关于办理结婚手续前要进行婚检的规定,也将永远取消了。由于到目前为止,医学上还没有证明患有哪一种疾病的人,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因此新条例把有关婚检的规定也予以取消。同样本着个人对个人健康状况负责的原则,政府部门不再负责管理强制婚检的事宜。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自主到医疗机构检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上网可查询个人婚姻状况
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个人的婚姻状况都将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随着电子政务的完善,本市将开发软件,建立个人婚姻状况的网上查询系统。届时,人们通过民政系统的网络,就能了解到个人结婚或是离婚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重婚欺骗问题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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