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於武进 纪思 记者王宝来报道
本报讯 上海海关缉私局侦破的一起案值高达人民币2.24亿元、涉嫌偷逃税款5900万元贸易性走私特大案件,最近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达晟塑料(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达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5096万元和人民币802万元。同时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陈某某、林某某等5名案犯有期徒刑12年至3年。 2001年8月中旬,吴淞海关在查验上海达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进料加工项下1只集装箱的吸塑壳时,发现有“多报少出”之嫌,向海关申报的重量为9.1吨,而实际重量为4吨,少报5.1吨。8月25日,涉案的达唯公司董事长陈某某、总经理林某某(系夫妻关系)及报关员刘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海关缉私警察抓获。 经查,自2001年1月起,达唯公司分49批以“多报少出”手段出口进料加工项下塑料制成品,虚报200余吨,涉嫌偷逃税款546万余元。其后,一个名为达晟(上海)有限公司显露了出来。原来,达晟公司是达唯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仍是一对夫妻。侦查员调取了达晟公司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的全部出口货物资料一一核查,结果发现2年间竟有400余批货物涉嫌多报少出,偷逃税款5000余万元。从该货代公司报关员阮某的交代中又引出了另外一名嫌犯,该货代公司总经理陈某。在证据面前,陈某最终交代了参与策划达唯、达晟公司进行走私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