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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四处奔波为3个月大的女儿追讨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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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5日17: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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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未婚妈妈四处奔波为3个月大的女儿追讨抚养费
本报东莞讯 20岁的外来工李小姐今年4月在东莞产下一名女婴,男友家人算卦认为女婴命不好,要她将孩子送人,遭到李小姐拒绝后,男友甩下5000元钱便杳无音讯,现在李小姐抱着3个月大的女儿四处寻找她的男友,想要为孩子追讨抚养费。东莞市妇联认为虽然这个女婴属非婚生育,但孩子父亲仍应当承担一半抚养责任。
昨日,李小姐向记者述说了她的不幸遭遇,她说她是河南南阳人,今年才20岁,5年前在东莞厚街一家鞋厂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男友叶某,不久两人同居,由于叶某当时才15岁,而李小姐又比他大1岁,所以当时两人恋爱同居遭到叶某家人的反对。
2000年8月,李小姐跟随叶某回到福建老家探亲,但叶某不敢让李小姐去他家,而是把她安排在旅馆里。后来叶某的父亲知道后,把李小姐接到家里住,但叶某的家人对她的态度始终十分冷淡。尽管叶某家人反对二人的交往,但李小姐始终爱着小她一岁的男朋友,2002年8月,李小姐怀孕了,叶某的家人主张把孩子打掉,但李小姐却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今年4月,李小姐在东莞诞下了一名女婴,叶某家人还来医院看她,当时李小姐觉得孩子都出生了,叶家人应该接受她了,但婴儿满月后,叶某的家人算了一卦,说小孩子的命不好,如果养着会一连生3个女孩子,而叶家特别想要男孩。于是叶某叫她把孩子送给别人,但李小姐舍不得,两人为此还大吵了一架。之后,叶某扔给她5000元的“婴儿抚养费”,就再也不露面了。
记者问她与男朋友并未结婚,为何非要生下这个孩子呢?李小姐说她已为男朋友打过几次胎了,担心以后不能生了,所以才生了这个孩子,而男朋友也承诺过,如果生了孩子,家人就能接受她。
现在,李小姐由于要带孩子,工作也辞了,生活没有着落,她抱着3个月大的女儿四处找男朋友,听说男友去了台山打工,她两次前往台山找叶某要女儿的抚养费,遭到叶某的拒绝。
李小姐哭着告诉记者,她的情况只有在东莞打工的姐姐知道,这一切都瞒着家人,最可怜的是孩子,刚生下父亲就不要她了。记者问她将来怎么办,她说,前路茫茫,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办。
东莞市妇联权益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女婴属于非婚生育,但女婴的父亲应当承担一半的抚养责任,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李小姐现在应做的便是索要抚养费。根据东莞本地的实际,婴儿抚养费一般为一个月500元,到孩子满16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为止。
本报记者 司琪(侯颖/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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