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2002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对有关高考政策作了调整。 黑龙江省顺利实现了连续三年的高考扩招工作,全省省属普通高校招生数由1998年的2.88万人增长到2001年的8.39万人,增幅为191%;在校生数由1998年的8.9万人增长到2001年的22.2万人,增幅为149%。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黑龙江省的办学条件也有了快速的改善,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深化了招生考试改革,全面推行了3+X考试,增加了英语听力考试,实现了网上录取,基本消灭了雷同卷现象,广大群众对招考工作很满意。 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定,今后招生计划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同时取消国家级重点中专挂靠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未经正式批准的校外办学点和民办二级学院不允许挂靠高校进行招生。 针对今年来一些高校巧立名目收费、使得部分分数较低的考生也进入了重点院校的现象,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定:今后禁止以赞助费、转专业费等名目进行违规收费,所有收费必须按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招生过程中,一律按学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 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体优生、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定:不再以考生出示的“二级运动员证”为证明依据,改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办及有关院校制定的联合招生简章及测评办法,分头报名、统一测试,取得资格方可后参加高考。 加大招生照顾政策执行中的打假力度;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和银行贷款资助力度,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教育厅的主管部门表示要在今年的考试、录取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和网上录取工作的管理、宣传,努力保证2002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来源:黑龙江教育信息网)(2002-02-27 09:4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