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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保护个人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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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日02:42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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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桂茹)日前,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个人捐献巨额慈善资产而制定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余彭年慈善资产管理规定》(草案)进行讨论。这是我国国内首部个人捐赠法规。该法规将提交本月召开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虽然此类法规在我国大陆地区尚无先例,但在香港和欧美地区,为个人捐资立法已相当普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条例》中相关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捐献可以立法进行保护,确保捐献资产的安全与合理使用,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深圳经济特区余彭年慈善资产管理规定》(草案)共十一条,内容包括余彭年慈善资产界定、保护规定、管理机构等。核心内容是如何保护余彭年的捐献意愿和捐献产业不受侵犯。深圳市人大还将借鉴香港和欧美的类似法规,对法规草案进行进一步调研论证和修改,为以后出现的巨额捐献立法打造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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