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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首次在穗招收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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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3日11:0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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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首次在穗招收飞行员
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男生 报名时间:12月2日至6日
本报讯 (记者卞晶 通讯员戴秀文)明年起,广州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将有机会报考空军飞行学院,一圆飞行梦。报名工作将于12月2日至6日进行。据了解,空军选拔飞行员在广州尚属首次。
据了解,本次空军招飞实行三个“自愿”,即:自愿报名、自费在当地抽检、自理差旅费并参加全面检测。招飞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年龄为16—19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广州。高二学生一概不收。
报名时间现定于12月2日至6日,东山、荔湾、越秀、海珠、芳村、天河、白云、黄埔等区的考生在市招生办报名;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考生在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者凭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领取《空军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及《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无须缴交报名费。详细情况可在市招生办网页上查询(http://www.gzzk.com.cn)。
据了解,198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首次作为试点纳入地方考试系统,次年则在11个省份同时试点,1989年开始正式推行。1995年,招飞省份扩大到18个,明年则将继续增加11个省份,广东即包括在内。日前,省教育部门已将名额下放至广州市。据悉,报名考生明年高考成绩原始总分必须在360分以上才会被录取。
报考条件
身高:165—180厘米
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50公斤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其他: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以下病史或体征不符合条件: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经常腰腿疼或一年内有骨折者;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疼、吐酸水或拉肚子)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以及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等病的人。
录取程序
预选:报名学生自行参照招收对象、招收条件及政治条件,凡符合有关规定的,由市招生办发出体检通知,学生自行到区(市)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检测:预选报名合格者,由招生办直接通知考生,并由该办于明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把预选合格者送到长沙检测站进行全面检测。
政审:于明年3月至6月进行。
复查:空军派出复查验收组对全面检测合格学生进行复查验收。
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安排在普通高考提前批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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