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这样一起涉及多名被告人、触犯多种罪名、持续作案多年、先后作案几十起的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无论在辽宁省还是在全国,均属罕见。
刘涌黑社会集团犯下的累累罪行天怒人怨。沈阳市一位人大代表曾尖锐地质问:“为什么这个黑社会集团能如此长时期地发展并持续作案?”“是谁纵容了刘涌黑社会集团?”“为什么这个黑社会集团的背后能够撑起一把如此强大的保护伞?”也有人认为,相当一部分被害人在暴行面前选择了沉默,他们表现出来的软弱和妥协,直接助长了刘涌黑社会集团的嚣张气焰。
1989年9月,被害人宁勇被刘涌、宋健飞等6人打伤,导致脾脏被摘除。此时的刘涌还仅仅是沈阳市太原街上的一个小混混。然而被害人害怕报复,就与刘草签了一份调解协议,明确表示不再追究刘涌等的刑事责任。侥幸逃脱了法律惩罚的刘涌从此更加肆无忌惮,随后即相继发生了1991年7月伤害佟俊森案、1992年7月伤害孙树鹏案、1992年10月枪击某派出所所长刘宝贵案等。
相当一部分被害人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的问题却与加害方私下调解,结果既给自身造成痛苦,又放纵了犯罪。一起起血案大多无果而终,不仅让刘涌团伙更加肆无忌惮,也为其后期网罗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黑恶势力的基础。一批犯有前科的社会渣滓加入了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行列。
1999年5月,中街大药房被刘涌一伙打砸,值班经理被打成重伤,当地晚报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刘涌看到后恼羞成怒。中街大药房老总惧怕刘涌报复,遂找人与其说和,被迫同意按刘涌的意思在该晚报刊登“情况说明”,承认前文报道有误。这一伤害案最后以私了告终,一度抵制过刘涌强拆强迁的中街大药房什么条件都没提,乖乖让出了这块黄金宝地。
在警方对刘涌黑社会集团的抓捕过程中,一些被害人仍然疑虑重重。一位曾被刘涌团伙成员残害的个体户向当地报社表示:“我现在只能观望,看看事态的发展如何,刘涌能不能定罪,怎么定,定不了罪又会出现什么情况,我对最后的结果很担心。”
2001年4月2日,刘涌黑社会集团成员、潜逃达9个月之久的张凡在沈阳被抓获。至此,被沈阳市公安机关通缉的刘涌集团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然而,就在专案组调查取证、核实案件、询问证人、组织被害人辨认和进行伤害程度鉴定等项工作时,慑于刘涌的淫威,许多被害人仍心有余悸,谈刘色变,给警方的调查取证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一位歌唱演员当年只因为刘涌的女友在演出后给他送了束花,引起刘涌的嫉恨,被打成重伤,导致脾破裂摘除,腰椎受伤,妻子也离他而去,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极大的摧残。他10多年来背井离乡,与亲人、朋友都失去了联系。专案组为了找到此人,费了许多周折。但当要求他出具证实材料和回沈阳进行伤害鉴定的时候,此人却担心日后再遭刘涌的报复,说什么也不肯回来。专案组在百般动员无效的情况下,只好调来法医,带上鉴定器材,赶到被害人现在居住的丹东市进行取证和伤害程度鉴定。
还有一位被害人,当年仅因为在和平区交警二大队办理驾照年审,没有按照要求立刻赶到刘涌处,就被刘涌带着一帮打手在和平交警二大队的院子里疯狂殴打砍伤。事后这名被害人远避大连,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一次次地与他联系,要求他回来出证及作伤害鉴定,都遭到拒绝。
就是前面提及的中街大药房的那位老总,当专案组向他取证时,尽管办案人员一再承诺保证他的安全,可做了一个多月工作,他也没敢写证实材料。
这些担心似乎也并非多余,一位检察官指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不力,甚至极少数警察不但不履行打击犯罪保境安民的职责,相反以不作为的方式起到了纵容该黑社会集团犯罪的作用。
涉及本案的朱赤、刘军(刘涌之弟,时为和平分局探长)、房霆、孟祥龙等人在案发前都是公安干警。然而,他们却与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刘涌同流合污,对这个组织中的犯罪活动视而不管、闻而不报,甚至直接参与其中。
1998年5月,刘涌授意宋健飞等3人到沈阳春天休闲广场打砸两个档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元。案发后该档口业主到和平区公安分局刑警三队驻春天休闲广场办公室报案,刘军不但不予受理,反而对报案人挖苦奚落:“你的档口这个事还没完,以后还得出事。”愤怒的业主们第二天即关门罢工,打出了“警匪一家”的横幅。
1998年10月30日发生于大卫营健康休闲俱乐部的周刚被伤害案,既有警察在现场,又有“110”警务出警,且该俱乐部还有证人知道是刘涌一伙人所为,但此案却一直搁置到2000年7月刘涌被缉拿归案以后才认真查处。
1999年1月发生在沈阳娱乐城的刘涌枪击李俊岩案,当时身为警察的朱赤、刘军、房霆等均在现场。但是,他们却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刘涌逍遥法外两年零6个月,得以进行多起伤害犯罪以及非法经营、偷税、行贿等其他犯罪。
刘涌讲:“我走到哪都愿意带警察,他们身上有枪,有安全感。”在刘涌的多次犯罪活动中都有警察出现,如大卫营娱乐场所的伤害案、潮州城酒店鸣枪案、沈阳浴乐城酒店伤害案、沈阳市第四医院手术室门前的伤害案等,他们在这些犯罪活动中都充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司法正义之剑在金钱与人情织就的关系网面前失去锋芒,起诉无门的被害人面对暴行噤若寒蝉,这使得刘涌的专横跋扈、随意砍杀、滥伤无辜达到疯狂的程度。
1998年6月12日,沈阳市几乎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在显著版面披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暴行:6月11日,辽宁省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郭金喜等3名执法人员到刘涌经营的百佳超市进行检查,因发现该店经营的酒类和化妆品不符合有关规定,引起刘涌不满。宋健飞与吴静明、张斌在3名检查人员离开百佳超市后,跟踪至太原街北口,光天化日之下对3名执法人员一阵拳打脚踢,郭金喜的腹部和腿部连中3刀,另一名执法人员亦被砍伤。
刘涌与两名警察因订包间发生争执,竟然将两名警察从3楼追打到一楼,其中一名警察被打成重伤。一个“算命大仙”因说“你面色不正、身体不好”之类的话,他就大发雷霆,指使打手将其连扎15刀。为发泄私怨,他指使他人将辽宁省某银行副行长砍成重伤。刘涌在驾车途中发现某大学一位副院长的车随后行驶,就以“跟踪”为由,派打手将该副院长打成重伤。
更有甚者,他们打伤、砸毁他人及财物后,被害人反而得向他们赔偿并赔礼道歉。1998年10月,由于业主刘慕林所经销的黄山烟比程健经销的同类烟便宜,刘涌遂指使刘凯峰、宋阳、宋伟等人殴打刘慕林。其后,刘慕林被迫向凶手赔偿人民币9000元。
两米多高的案卷记录了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包括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共47起犯罪事实。
记录在纸张上的一桩桩血案,给被害人留下的却是无法抹去的阴影。近几年来,有个别被害人顶着压力不断上告,也有人大代表联名督促破案。但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里,他们没有等到任何说法。在各部门有限的督促过问中,靠着精心罗织的庞大的关系网,刘涌每次居然都能化险为夷。
对此,一位检察官痛心地说,如果刘涌在1989年宁勇被害案,或者在其后的任何一起暴行发生之后即能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无论如何也发展不到今天。而此案则使很多环节上的漏洞暴露无遗。或许,这才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深层次问题。目前,司法机关对刘涌黑社会集团的审理行将终结,但此案留给我们的沉重思考却远远还没有结束。本报记者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