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起离婚官司 最低叫价1000元最高30000元
2002年7月30日07:27 长江日报
|
8月1日起,律师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管乐声
家住汉口前三眼桥的张女士想请律师帮她打离婚官司,跑了3家律师事务所,发现最低的叫价1000元,最高的竟开口3万元。8月1日开始,这种情况将不会再有———《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于这天起实施。
“请个律师到底该花多少钱,心里根本没有底。”这是不少市民的共同看法。市律师协会的统计显示,关于律师收费问题的投诉年年递增,其中反映律师收费后不尽责任的投诉,律协可出面调解,但对那些律师收费过高的投诉,由于没有具体法规作依据,律协一般都不便介入调解。
市律协工作人员反映,律师界现有两种不良风气,一种是漫天要价,坑害当事人,另一种是恶性压价以争取案源、排挤同行,但低价很可能导致律师办案不尽责。
据了解,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曾于1991年联合颁布《律师收费规定》,1997年国家计委、司法部颁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律师收费规定》同时废止。但1997年的《暂行办法》只对收费做了笼统的原则规定,加上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很难依据该办法规范律师收费。因此司法部规定,各省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订适宜的收费办法。北京、上海、广州、福建等省市现已相继出台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律师界仍在采取由当事人与律师讨价还价的协商收费。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出台,8月1日起付诸实施。据了解,新办法确定了政府指导价,律师收费将有记件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方式供选择,违反该办法的价格行为将受到查处。
另外新办法还规定,律师有告知当事人收费问题相关信息等一系列义务。长江日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