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资投入太大调价方案是“明降暗升”床位费提价50%幅度过高政府财政支持应向一级医院倾斜门诊费提高等于抬高就医门槛医院成本增长不应全部纳入医疗费用 代表张乾纲在听证会上发言本报记者荣忠摄 本报讯(记者拓峰) 在3月18日召开的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上,陕西省老龄委推荐的消费者代表张乾纲指出,医疗价格调价方案与中国电信“明降暗升”的调价方案十分相似,其医院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不应全部列入成本,并提出6项质疑。 质疑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本身属于公共服务事业范畴,具有“社会公益性和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其成本测算“不应简单套用企业成本测算方法”,不应把成本增长部分统统转变为个人医疗费用。医院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不应全部列入成本,其增加部分应比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待,由各级财政投入来解决。如北京市财政2001年增拨2000万元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并于今后每年增拨1600万元用“以奖代补”的办法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省卫生厅也应该提请省财政厅效仿北京市的做法。 质疑二成本报告中,医院人员的工资占到40%多到50%多,实际医院职工收入本身就很高了。据了解,目前副主任医师工资普遍高于正处级公务员工资,“是否有不公正、不合理成分”。对非营利性医院工资应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比照公务员工资水平,“定编定员,总量控制”。在总量控制内由各医院自定奖罚办法,而不是“一揽子纳入成本”。 质疑三调价方案同中国电信“明降暗升”的调价方案十分相似,是一种“价格保护手段”。如果按这个调价方案试行,必然“从整体上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张乾纲认为在WTO规则的面前,实行价格保护,不如在财政补助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推动医疗机构引入竞争机制。 质疑四不应提高门诊诊疗费。理由是这不仅会增加个人医疗账户支出,而且逼着患者自行到零售药店买药。其结果是减少门诊病源并增大患者错买药、误服药的几率。这种提高门诊诊疗费的办法,等于给群众就医设置了“高门槛”。 质疑五国务院转发八部委的指导意见提出“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而我省的调整方案却将床位费提高50%,“提高幅度太大”。客观地讲,住院率是影响床位成本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住院率只有30%,床位成本则要扩大三倍。这种“虚高成本”是医院“服务质量欠佳”和住院总费用“太高”导致的。因此,从战略眼光看,目前最关键的不是大幅度提高床位费,而是采取办法让医院通过提高住院率来降低床位成本。 质疑六各级政府应对非营利性医院财政支持要向一级医院倾斜。因为一级医院遍布城乡,是老百姓享受医疗保障的“最大载体”。各级地方政府下决心保证一级医院的健康发展,就等于保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权。 张乾纲说,这并非只是他个人意见,而是“征询各界意见之后归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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