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忠 记者 房 立
核心提示:醉酒后不仅殴打同学,还对警察拳脚相加,并声称自己的父亲是某公安分局的局长。昨天,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PARTY后醉打同学
2002年8月23日中午,年满18岁的孙红约来同学张伟、程立等人在铁西区某医院楼下的饭店举行一个小型“PARTY”,庆贺自己的生日。席上异常高兴的孙红酒量大增,喝了半斤“老龙口”。下午1点,酒足饭抱后几人都觉得自己有点喝多了,就来到程立住院的病房休息。
当时屋内只有两张是病床是空的。程立独自躺在一张床上,没有地方躺的张伟就挤到孙红的床上睡了起来。没过几分钟,张伟就被孙红打醒了。张伟跳下床就向门外跑,孙红不依不饶地追了出去。在电梯口,孙红抓住张伟,对张伟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张在电梯口缩成了一团。
孙红和张伟的吵闹惊醒了其他同学,他们将孙抱住,带到一边,才使张伟有机会脱身,乘电梯下楼到门诊查看自己身上的伤。张伟走后,孙红将气发到电梯上,朝电梯门狠很地踢,直到门表面凹陷下去。
事后,孙红说,因为张伟将他挤下床,他气不过才打张伟的。而张伟认为,孙红不满他只送了20多元的生日礼物,所以才殴打他的。
“公安局长”公子打警察
当电梯再次上来时,孙红闯进电梯,揪住电梯里一位女士的头发就往外拽,嘴里还嚷着:“你们都给我下来。”然后又到电梯里撒野。医院的医生见孙红已经失控,忙打电话报警。
正在此医院巡逻的郭民警听说有人闹事,立即赶到现场。这时,他发现孙正在电梯闹腾,便和同事进入电梯,想带出孙红。不料孙丝毫未将警察放在眼里,与警察厮打起来,还声称:“我爸是某公安分局的局长。”
下午1点半,孙红被强行带到派出所。直到这时,他才清醒过来,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工人,在某机关的食堂工作。他是沈阳一家报社的发行人员,在中学毕业后就参加工作了。
法庭上一问三不知
今年5月14日,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时,他对所发生的事情全都“不知道”了。
最后,法院判处孙红寻衅滋事罪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妨害公务罪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拘役十个月,缓刑一年。
后记:此案件的公诉人告诉记者,因为孙红当天满18岁,而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从年满18岁的第二天算起。所以,对孙红的审理都是按未成年人进行的。他还介绍说,因为喝酒寻衅滋事的案件不在少数,多发生在年轻人身上。他提醒年轻人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行为,醉酒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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