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南海市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一起医疗纠纷,在医院分娩时死亡的产妇严敏(化名)留下的病孩子与严敏的丈夫、母亲及其大儿子这一家四口成为本案原告,向被告南海市松岗医院索赔包括死者丧葬费、孩子医疗费、抚养费、陪护费、老人赡养费以及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0多万元。由于法院要求对涉案诊断作医疗事故鉴定,因此目前本案的鉴定正处于向佛山市医学会的申办过程中,佛山医学会表示,待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鉴定收费办法的文件一传达到,即可受理申请。
本案原告:妻亡子残索赔百万
司怀和严敏5年前从北方来到南海打工,妻子去世前他们做摄影生意,收入水平中等。“出事后把档口卖了”,司怀说。
司怀向记者回忆了从妻子入院至翌日凌晨死亡的这段他“生命中最悲伤的经历”:今年8月29日上午,司怀(化名)把即将临盆的严敏送到南海市松岗医院,满怀欣喜地期待自己第二个孩子的降生。医院对严敏进行产前检查后告诉司怀“母亲胎儿一切正常”,让严敏留院待产,分娩方式是顺产。
中午约11时,医院给严敏注射了催产素。当晚7时3刻,婴儿呱呱坠地。8时16分,医院告诉司怀,孩子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当司怀问及妻子是否需要一并转院时,医院说“产妇没有生命危险,但产后出血”。司怀当即要求医院对产妇输血,医生表示医院没血库,要向外面的血库取血。过了9时,医院告诉司怀“产妇仍出血”,南海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马上就到。10时3刻,救护车到,救援医生参与对严敏的抢救工作,“为保住性命”立即对她实施了子宫切除术,同时刚出生的婴儿被救护车接走。8月30日凌晨4时3刻,严敏在医院死亡。
一个晚上,大人死了孩子病了。司怀说:“打击实在太大。”他认为,妻子送到医院时产前检查还是“母亲胎儿一切正常”,而从妻子产后出血到死亡时间长达8个小时,正因医院的过失贻误了母子的抢救时间,造成妻亡子残的结果发生。因此他把事发医院告上了法庭,提出了13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
事发医院:一切只待判决说话
司怀新生的孩子经南海市人民医院诊断,“可能患脑瘫”。3个月大的他现在无法进食,无基本反射,“将来可能出现行走不便、身体发育有障碍或者智商低下等情形”,该院儿科汤主任向记者介绍道。
记者来到事发地医院就本案向医院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院办的戴主任对记者表示,在法院判决没有最终出来之前,他们“暂时不发表任何评论”。隔了一会儿,这名主任告诉记者,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和医务科主任今天都开会去了。他同时表示,对这件事,即使记者改日再找他们,“他们也不会说”。受理法院:鉴定结论至关重要
南海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要求对涉案诊断作医疗事故鉴定,因为这是对原被告双方争议是最客观、最公正的判断依据。目前本案的鉴定正在向佛山市医学会的申办过程当中。而佛山市医学会技术鉴定办公室表示,由于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鉴定收费办法的文件还没传达到,所以多宗准备提出鉴定申请的案件,目前仍未受理。
本案处理办法受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据司怀的代理律师介绍,采用新规定后的医疗事故鉴定有了一些可取的变化:一是事故双方有权从鉴定机构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也有权直接申请某专家成员回避;二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上,已脱离以前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主持监控所造成的“老子给儿子作鉴定”的窘态,而由市级和省级医学会主持进行。
更重要的是,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在医疗事故处理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由院方提交全面的病历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与事故结果没有关系。此外,鉴定委员会成员有义务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就如何得出该鉴定结论作出解释,能更好地保证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记者黄珊周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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