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逃五年终自首
2002年8月16日09:13 东方网-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张彩平 通讯员封雪冬 国胜
主动“帮助”朋友拘禁他人,敲诈钱财,还随身携带枪支用于防身,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日前向警方投案自首的罗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和非法私藏枪支罪被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1997年8月下旬,罗某得知朋友刁某等人(均已判刑),因在生意场上与张某发生经济纠纷,在找不到张本人的情况下,竟将张的朋友马某扣留在公司内。
罗某出于朋友义气,主动承担起看管马某的责任。马在无奈之下只得打电话向自己的好友吴某求救。吴怀揣着马家给的5000元和自己的2000元,立刻赶往指定地点赎人。不想罗等人竟食言,将与此事毫不相干的吴一并扣下,继续敲诈钱财。马、吴被非法拘禁数日,饱受皮肉之苦后,只得答应罗等的要求。直到吴的家人又送来58000元人民币,才心满意足,将他们“释放”,罗从中分得2000元。马、吴获得自由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报后在罗某家中将他抓获,并同时在其家中搜出一支非标准制式小口径手枪和三发子弹。
罗某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长期逃逸在外。2002年5月28日,罗向警方自首。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回页首
CopyRight@2002 上海点康网络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东湖路17号 邮编:200031 电话:(021)54045678 传真:(021)54670135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