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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武器才能远离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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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8日02:14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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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3日,沈阳市妇联成立了妇女家庭暴力庇护所——阳光驿站。“近两个月来,妇女庇护所确实对妇女起到了一定的援助作用。但很多妇女也陷入误区,认为妇女庇护所是万能的,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真正远离家庭暴力”。昨日,沈阳市妇联权益部的张部长这样告诉记者。
张部长告诉记者,从她们接待第一位庇护者孙某后,每天都有两三个要求庇护的妇女给她们打电话或找到她们,但有很多都是不符合庇护条件的,有的遭到家庭暴力后,要求在庇护所长住下去,还有的不愿在家呆也要到她这里来,还有一些精神不好的妇女也来到她这里要求长住,还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也要到这里来。去年11月25日,一名50多岁的精神不好的妇女找到妇联要求住在庇护所,该妇女说她没地方住,最后经耐心劝说才离开庇护所,谁知该妇女来到妇女会馆就将收发室的玻璃都给砸了,没办法她们只好报警。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张发现虽然要求庇护的妇女很多,但是符合条件的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40岁以上的妇女。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影响,对法律意识比较淡泊,来到庇护所就不想走,庇护所只能做暂时的帮助。但这些妇女仍要求长住下去。第一个来庇护所的孙某在住了9天后,经法院调解后回家了,但过了一段时间,孙又找到她称还要住庇护所。
张最后告诉记者,如果广大妇女不想用法律保护自己,长此下去,庇护所不但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让寻求帮助者产生一种依赖心理。要想免受家庭暴力,关键在于自己要与家庭暴力做斗争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同时包括公安在内的社会各界一起联动才能逐渐消灭家庭暴力,否则单靠妇联一方是远远不够的,遭到家庭暴力的妇女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只有这个社会都关注家庭暴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张部长还表示,下一步,她要发挥社会群体的作用,在沈阳的各个小区成立家庭暴力监督中心,居民楼里有专门的负责人,让施暴者知道家庭暴力不是没有人管,一般来说施暴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无人管时会形成一种习惯,会更加变本加厉。人们应该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家庭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记者 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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