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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民养犬2万多只 个人办证的只有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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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28日16:1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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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8日电(白冰 乔沛东)目前,包头市有各类犬26115只,而市民个人养犬办证的只有1个。据包头市卫生部门称,近3年犬类伤人年均为3400多人次,加强对养犬的管理成为当地市民反映强烈的一个社会问题。
据了解,1997年1月1日包头市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类实行有证管理。《条例》实施之初,对限制养犬和强化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1996年底全市重点限养区有观赏犬5652只,大型犬、烈性犬7981只,而1997年10月观赏犬减少到941只,大型犬、烈性犬几乎绝迹。
但是此后由于各执法部门疏于管理,加之《条例》本身存在问题,导致近几年犬的数量迅速回升并呈蔓延之势,出现管理失控的状态。据公安部门统计,目前包头市共有犬26115只,而1997年至今公民个人养犬办证的只有1个。随着无证养犬,豢养大型、烈性犬增多,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犬类伤人不说,同时传染疾病、随地排泄污染环境、宠物市场和养殖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经调查,养犬居民不办理养犬证的主要原因是办证费用过高。当时包头市在制定管理条例时参照了北京、天津、太原等地的收费标准,规定养犬户在重点养区内第一年登记费为4000元,以后年度注册费为2000元。《条例》旨在通过运用经济手段达到总量控制的目的,但在实践中,由于收费标准过高,使犬主在心理上和经济上均难以承受,遇有集中统一“打狗行动”,犬主纷纷将犬隐慝或转移,而等风头一过,大量的犬又重新活跃在大街小巷。
养犬和管犬是一个社会问题,广大市民呼吁公安、工商、卫生、畜牧兽医、城建等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长期管理,也希望犬主养犬时能提高法制、环保和公众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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