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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炸弹”报复村领导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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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01:06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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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滩爆炸事件”两责任人被判刑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通讯员李汝银)王培林、翟峰指使职工违章生产二氧化氯粉时发生爆炸,造成昌平东小口镇中滩村村民一死四伤。这两名责任人已被昌平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所在公司向42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赔偿各项损失74.27万余元。
自制“炸弹”报复村领导被起诉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对村内照明线路低改及用电问题与村党支部书记发生矛盾,村民刘某竟以炸村委会的方式进行报复。刘某已被起诉到顺义法院。
据检察院起诉称,今年7月20日下午2时左右,刘某携带自制的爆炸装置,来到顺义区木林镇某村委会,将爆炸装置放在村党支部书记办公室的茶几下面,将引线拉至院内后将其引爆,结果造成屋内天花板等物品损坏,经济损失3390元。检察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要求法院依法处罚。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邀人嫖娼面临五年徒刑
信报讯(记者李佳通讯员韩雪)外地来京人员习某请三个好友去吃饭、唱歌,并在歌厅点小姐“出台”。习某用自己的名字在某宾馆开了4间房进行嫖娼活动,经举报被警方抓获。
昨天,承办此案的丰台人民检察院称,习某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且涉案人数为多人,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规定,习某面临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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