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明光通讯员/王肃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昨日向新闻界透露,根据省有关部门公布的2002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特向社会公布广东省200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新标准。从2003年5月30日零时起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按新标准计算损害赔偿。(详见附表)2002年5月30日至2003年5月29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仍按旧标准执行。
据介绍,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中误工费为: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