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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在西安公交车上持刀砍伤乘务员歹徒近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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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0日00:03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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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3年前在原28路公交车上持刀砍伤乘务员的歹徒张建国2002年11月7日被抓获归案,11月底西安市莲湖区检查院批准将其逮捕。这起恶性伤害案不仅致使当年年仅17岁的乘务员伤残,也在西安公交系统引起极大愤慨,不少司乘人员非常担忧:公交司机、售票员的权益怎样维护、安全如何保障﹖
1989年7月25日晚8时许,西安市公交三公司乘务员赵恪年仅17岁,履行正常工作时发现有人持过站票上车,作为对工作认真负责,请其补票,引起两乘客的不满。当车行至北稍门站这两乘客下车时,又辱骂和殴打乘务员,其中一名乘客拿砖块打碎后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还叫来他儿子张建国和其他5个小伙子,对赵恪拳脚相加,大打出手。接着张建国手起一刀砍在乘务员赵恪的左脸颊上,又趁其躲闪时跌倒在自行车上刚一起身之际,在其左肩峰上紧跟着又是一刀,当赵恪托着受伤的左臂跌跌撞撞往小巷跑时,这个灭绝人性的歹徒又骑自行车追上,朝其后脑勺猛砍两刀,致乘务员栽倒在血泊之中,昏死过去。北关派出所二警区的干警接到报案后,立即查看了现场,并将受重伤的乘务员送往附近的省地质医院进行抢救,由于抢救及时,赵恪的生命得以保存下来。经诊断:左肩处刀伤长约15厘米,左肩胛骨被砍开,锁骨关节全部被砍断,肩胛骨的肩峰骨被砍掉,仅有一点点的皮肉相连,左手臂功能严重损坏,造成残废,丧失劳动能力。头部呈“Y”字形两处刀伤,每处长10厘米以上,其中一刀砍破颅骨外板。脸颊左侧一处刀伤使咀嚼肌部分断裂,颌前动脉砍断。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害。
13年后,歹徒终于被抓获归案。11月29日西安市公交三公司领导给破案的公安机关送去了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编后:
今日,本报一版刊登彬县信用社被抢事件,与本文有一些相通之处。一边是誓死保卫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一边是恪守岗位而被打个半死,同样高尚的情操,同样的让我们敬佩和感动。然而,也同样的英雄事迹,旁观者的态度却迥然不同。一边是见义勇为、敢于同歹徒一搏高下,一边却视若无睹,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任凭敬业的售票员被歹徒肆意殴打。其实,受伤的人固然伤痛,但是,他们更痛的却是那群麻木的看客。假如这个世界缺少了“爱管闲事、路见不平”的热心人,那么,很难想象,那些违法乱纪、欺凌弱小之人将会怎样的更加嚣张。
此案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但是,我们却想知道,假如你遇见歹徒行凶,你会怎么办?欢迎来信来电参加讨论。热线:2233418。(C)2003 三秦都市报国内统一刊号:CN61-0063邮发代号:51-59地址:710054 陕西省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1号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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