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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开展清理整顿 防止野生动物资源过量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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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1日09:4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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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十日电(记者赵胜玉)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开展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野生动物产品、制成品及衍生物开展标记试点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及其产品的市场管理,防止野生动物资源过量消耗。
根据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将对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生产企业要认真填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表》,同时提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不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许可证明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有照无证”或“有证无照”的,责令其限期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通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说明和广告宣传的审查,对名实不符的产品说明、广告宣传,尽快予以纠正或变更制品名称。
清理整顿工作将在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从二00三年五月一日起,对无证照、证照不全以及产品说明、广告宣传名实不符仍继续从事生产的企业,由林业和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自二00三年五月一日起,国家林业局开始采用统一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对选定的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对其生产的野生动物制品进行标记。该标识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与野生动物制品运输、销售证明具有同等效力,野生动物制品不再申办运输、销售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伪造统一标识和对其它产品进行标记,违规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于制品标记工作,国家将采取先试点,待时机成熟后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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