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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兴矿难是一次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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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5日10:1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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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1月15日电(记者 范迎春、孙英威)黑龙江省宝兴煤矿“1·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派员于12日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目前,调查组已经确认这是一次生产责任事故,如果当时采取妥当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去年12月31日,井下2段一个采空区的煤层表面发现有明火,矿里当即组织扑救。明火被扑灭后,又在煤层上抹上了一层黄泥,在黄泥层外面垒起一道砖墙,砖墙外面又搭了一个水池,目的是密闭、降温,防止再起明火。据记录,当时密闭墙表面温度为65℃度,仍比较高。
1月10日,墙体温度被发现升高到100℃度以上,出现了险情。矿上组织工人下井救险,他们决定在该区域的外侧打出3道密闭墙,试图把火区同其它区域隔离开。当时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带领工人从下午16时一直干到午夜,后由另一名副矿长带领33人于11日凌晨下井接替。4时45分,宝兴煤矿发生爆炸。后经调查组确认,爆炸中心区域即是当时的作业现场。
事故技术鉴定组副组长、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赵书田说,这是一起由于违章处理火区、采取措施不当引发的责任事故。首先是违章处理火区,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其次是缺少专业救护队;三是没有封闭采空区,造成采空区瓦斯大量向灾区流动,形成瓦斯聚集。四是工人的安全观念淡薄,麻痹大意思想严重,忽视了多次出现的瓦斯浓度超标警告。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专员崔慕(三个“白”字呈品字排列)说,这毫无疑问是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时,首要的问题就是把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然后再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常规方法比如增加通风量加速空气流动把积聚的瓦斯带出来,或者直接从地面钻孔把瓦斯抽出来等。总之,宝兴矿的做法是缺乏科学指导的蛮干。假如他们当时采取妥当措施,事故完全可能避免,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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