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衣用“鸦片”命名合适吗?本报记者真秦摄 |
本报讯:西安街头一家内衣店的橱窗广告上,竟将产品宣传为“鸦片裤”,此举让一些市民颇感不快。昨日上午有读者打来热线电话说,不管什么产品,用“鸦片”来做宣传都不合适。 记者来到大差市十字东面这家内衣店看到,门口橱窗上张贴着几张内衣产品的广告,上面用鲜明的字体印着“鸦片裤”字样。该内衣店带班的王女士对此解释说,这是台湾一家保健用品公司出品的内衣,当初她们一看到这个广告,也觉得有点怪,出品商解释说因为该品牌内衣质地、用料都很讲究,因此不少消费者觉得穿起来很舒服体贴,穿过后还想再买,有上瘾的感觉,所以他们使用“鸦片”来形容内衣的优良质量。 以上瘾来形容内衣质量,这样的广告创意可说颇费心思,但“鸦片”毕竟是一种毒品,是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无穷祸害的东西,用其冠名给内衣产品,带给消费者的不仅仅是不舒服的感觉,而且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记者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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