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保证权力规范运行
2002年9月25日05:3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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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9月24日电 今年4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见本报4月26日二版)在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天津市检察机关站在全局想问题,俯下身子,放下架子,把经济发展和百姓疾苦挂在心上,尽力付出,得到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拥护。
服务好“找上门来”的群众,做到百分之百地接待、受理和答复,这是“八项承诺”的第一项。静海县人民检察院推出检察长“一站式接待”,即按照“八项承诺”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对群众的初次信访,不论分内分外,一律接待,首办到底,专人负责,一站解决问题。截至目前,检察长共接待38次,答复38次,经市检察院抽查和该院定期回访,群众满意率为100%,方便了群众,降低了复访率,缩短了信访周期。最近,天津检察机关又在“三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延伸,提出接待信访工作“零缺陷”。“您对今天的接待还满意吗?”在南开区检察院,这已成为送走来访群众的习惯用语。
天津检察机关以服务为本,保证检察权的干净运行,受益最多的是企业。天津糖酒食品有限公司一年前亏损严重,职工人心涣散。新班子上任,把追讨欠款作为重整旗鼓的首要任务。这家公司打了50多个官司,追回欠款3000多万元,其中检察院提供了多项法律服务。单位有人存在经济问题,和平区检察院马上派人调查。检察官蹬着自行车来回奔波,公司总经理给派车,他们不用;约请中午吃顿便饭他们不吃;仅用5天,就把问题查清,而且还为企业管理出谋划策,帮助堵住漏洞。
天津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实行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发送《犯罪嫌疑人须知》和《证人须知》制度,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被询问时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八项承诺”之一。为了检验其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市检察院安排专人走访当事人和涉案单位,征求意见,反馈信息。在大港区检察院,检查人员在每起案件的副卷中,都看到附有两个《须知》,且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字。正处在缓刑期的董某回答,“我是个有罪的人,检察官对我非常尊重,他们挽救了我”。一位姓黄的证人说,检察院回访,是对我们权益的维护,也标志着法治的进步。据市检察院监察处处长马双洪介绍,通过对全市21家基层检察院回访检查,发现发送两个《须知》已成为干警办案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自觉行为。
(陈杰 任庆明)
《人民日报》 (2002年09月25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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