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 4月10日,“1·18”爆炸、杀人、抢劫案四被告人之一李彦斌收到判决书后,认为量刑过重,于昨天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1·18”大案四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到截稿时止,张显辉、张显明和李彦波没有提起上诉,只有李彦斌一个认为量刑过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4月4日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宣判时,审判长询问四人是否上诉,四人均表示不上诉。但记者看到李彦波小声的对李彦斌说:“你为什么不上诉?”李彦斌没有回应。(记者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