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医弄死产妇被判十年
2002年9月5日15:1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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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游医弄死产妇被判十年
死者家属获赔12·5万元,该案系芳村首宗非法行医案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芳检宣)前日,芳村法院对该区首宗非法行医案作出一审判决。非法游医史春环接生不当令产妇死亡,不但被判入狱10年,而且还要赔偿受害者家属12·5万余元。
去年,既无执业医师资格、又无从事妇产医科资格的史春环,先后两次替被害人何某进行产检,并一口答应在何的住处为其接生。去年12月6日晚上8时许,史春环接到何某家属电话,就急匆匆赶到何的出租屋内为其接生,后收取接生费538元。当晚11时许,何某产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宣判后,法院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广州流动人口的增多,类似的悲剧时有发生,这次宣判对非法行医者有警示作用,非法行医使人民生命财产遭严重损失的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又讯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昨日的会议上作出报告指出,非法行医现象严重,今后要加大对非法游医的打击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三年来共取缔非法行医6314宗,整顿社会医疗机构565间,关闭承包、挂靠的分支机构55个,清退无执业证人员234人。该报告建议,今后要加大对非法游医、虚假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管理职责,协同合作,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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