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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拷贝失窃案引出人命 清晰盗版已现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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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8日07:4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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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从此处坠楼■拷贝失窃案发生后,影院派人24小时看管所有拷贝 |
赵某从此处坠楼拷贝失窃案发生后,影院派人24小时看管所有拷贝
影院职工坠楼身亡,死前曾接受警方调查,案件已引起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
1月16日清晨,西安小寨工人文化宫特级影院一名曾接受过警方调查的女职员突然坠楼身亡。据推测,她的死可能与此前该影院《英雄》拷贝失窃案有关。
1、影院职工坠楼身亡 死前民警曾找她谈过话
据小寨工人文化宫家属院目击者称,16日清晨5时30分左右,突然听到“嗵”的一声,好像有重物坠地。后有人发现,在一栋6层家属楼2单元入口东侧三四米的地方,住在该楼6层的40多岁女职工赵某侧卧在地痛苦呻吟,口鼻不断有鲜血流出。小寨工人文化宫的领导和家属院居民迅速将其送往附近医院,但赵某最终不治身亡。
上午8时许,雁塔分局治安科会同小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勘查。有居民介绍说,赵某可能是从家属楼6层楼顶上坠地的,坠楼原因尚不清楚。但一些居民讲,小寨工人文化宫特级影院丢失《英雄》拷贝后,民警曾找赵某谈过话。
记者从调查《英雄》拷贝失窃案的专案组了解到,《英雄》拷贝失窃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全力走访调查,按照正常办案程序,专案组先后与该影院多名职工谈话,调查有关情况,女职工赵某也被调查过。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赵某所谈的案发前后多处情况与其他群众所讲不一致,为再次落实有关情况,专案组民警于1月15日又找她谈过一次话。
赵某非正常死亡已引起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目前事发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英雄》热播之际 拷贝失窃
1月7日,正值《英雄》在西安热播之际,小寨工人文化宫售票窗口摆出告示,上写“因《英雄》拷贝故障,今日暂停放映,改映电影《我爱你》”。有消息证实,当日上午 10时左右,该影院连日上映的一本《英雄》拷贝(共六本)突然被盗,小寨工人文化宫保卫处人员立即调查并迅速报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雁塔分局小寨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调查,刑警大队刑侦技术人员配合侦查。
影院电影科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整个事件很蹊跷,影院发现拷贝丢失后马上报警,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该人士说,拷贝被盗可能与工作人员放松警惕有关,因为《英雄》放映了这么长时间,没有当初防范得那么严,才得以让案犯有机可乘。这位人士又说,目前影院已经恢复了《英雄》的正常放映,他们已经找到了丢失的拷贝。但记者随后从中影公司听到的却是另一说法:恢复正常放映是该影院紧急向制片方追要加洗的拷贝,由飞机空运过去的。
小寨工人文化宫电影部经理陈满平告诉记者,1月6日最后一场《英雄》放映后6本拷贝均完整无损,当晚一直有人值班。7日上午9时30分,工作人员发现第5本拷贝丢失,但出事机房内两道门没有撬损痕迹。
负责侦破此案的是西安小寨派出所,他们为此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由于媒体对案件颇为关注,已有外地媒体记者飞到西安进行采访,所以警方很重视,也感到了一股压力。记者在采访当地警方时,警方表现得很谨慎,没有透露案件的进展。但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警方已经排除了盗窃是为了盗版的动机,因为6本拷贝只丢了1本,想盗版也不太可能,怀疑是报复性盗窃。
记者电话采访《英雄》发行方新画面公司发行部经理余玉熙得知,她对此次事件已有耳闻,同时他们在等候调查结果,看具体情况,不会盲目处理,也不能随便罚款,“要不就不公平了”。
3、电影公司连夜赶制拷贝 嫌疑人缩小到几个人身上
据西安市电影公司的总经理助理景春介绍,拷贝失踪事件发生后,市电影公司对此非常重视,一方面督促小寨工人文化宫积极在影院内寻找,一方面当即和发行拷贝的北京中国电影公司及新画面公司联系,请求他们尽快复制一本拷贝,解决小寨电影院放映的急需。
由于中影公司用来制作拷贝的母片经过多次制作后已不能使用,经过多方努力,最后终于想办法连夜加洗了一本拷贝,由小寨电影院派专人乘飞机赶到北京,于8日上午10时放映以前将复制拷贝取回。据景经理说,以前串片的时候有拷贝遗失的情况,但像这次这样拷贝在机房被盗的事情还从来没有见过。
到8日下午,小寨电影院已经恢复了放映,但记者当天下午3时左右在小寨电影院放映大厅看到,观看的观众并不很多。据文化宫的曹主任说,在拷贝被盗前,小寨电影院的票房收入已超过百万元,不仅创下影院历史最高纪录,也创下非专业影院票房收入的最高纪录,比美国大片《泰坦尼克号》还多出20多万元。虽然拷贝本身不值多少钱,但造成的损失却是很大的。据初步估计,仅7日一天停映的损失就约为1万余元,此外还有无形资产的损失。至于丢失拷贝要向中影公司赔偿10倍罚款的问题,那是第一轮放映合同的内容,由于现在已进入第二轮放映,这个问题还没有谈到。
记者从小寨派出所了解到,经过小寨派出所刑警队、雁塔分局刑警大队多位民警20多个小时连续不断的努力,目前案件已经有了一些眉目,警方已经圈定了几名重要嫌疑人,破案很有希望。
据小寨派出所的程晓鹏副所长介绍,事情发生后,他们和雁塔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同时安排专门的刑警进行调查,要求一定要将此案侦破。经过连续调查,嫌疑人的范围已经缩小到几个人身上,同时盗拷贝的动机也非常明显,就是要扰乱影院正常的放映秩序。
4、所有拷贝被24小时看管 清晰盗版《英雄》已经现世
据了解,从8日开始,文化宫对所属影院放映的所有影片拷贝,在当天放映结束后均认真清点登记,并集中存放保管,同时派专人24小时看守,今后还可能会增设保险柜存放影片拷贝。
因为西安发生了拷贝被盗事件,也引起了南京影院的重视。影视百花园总经理丁富堂告诉记者,该影院为了防止拷贝被偷,每天都有专人负责保管《英雄》拷贝,影院结束营业时,值班人员都要到机房细查好几遍。这件事发生后,影院将加强保护措施。
就在拷贝失窃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之际,从四川传来消息,盗版商已制作出一部真正用电影胶片转制的完整DVD版本。
据《成都商报》报道,这个电影版的DVD选择了观众都非常熟悉的《英雄》海报做封面,上面仅简单标注了导演和6位主要演员的名字。封套的背面则是李连杰的头像,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叙述了《英雄》的大致情节,并在底部印上了7张已公开过的剧照。
从色彩的饱和度以及动感方面看,该版本画面清晰,没有任何的划痕和毛刺。不难看出,制作该片的原版拷贝在复制之前被保护得很好,也可能根本没有放映过多少次。据估计,电影拷贝的来源可能就是当时的那份“下落不明”的拷贝。
5、拷贝失窃为何如此受关注 发行方有规定“丢一罚十”
《英雄》发行方新画面公司为防止盗版,此前发表公开声明称,假如《英雄》的拷贝被电影院“弄丢”,就要按照拷贝索赔金额的10倍处罚。记者日前从西安市电影公司了解到,《英雄》在西安的一份拷贝为20万元,如果被罚款的话,那么就要惨赔200万元了。不过,记者向发行方征询此问题的时候,新画面公司的秦总对记者表示,肯定不会赔那么高,因为虽然合同规定丢一赔十,但拷贝本身的成本价只有1万元左右,电影的知识产权价值就不好界定了。再说当初规定丢一赔十也是为了严防盗版,现在影片上映这么长时间了,拷贝价值也没当初那么高了。
目前对此事件最焦急的其实是VCD版权商,两家买断版权的公司对此反应却较为平淡。广东伟嘉公司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出现盗版”早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他们将联合文化部及各地省文化厅密切监控市场,一旦发现清晰版的盗版将追查到底。
而飞仕音像公司总经理早些时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他们最主要的问题是和盗版贩子作斗争,“我们每天都要派出几十人的队伍,在全国进行监控,每天要付出七八万元,这对我们来说真的是一个不小的开销。”《华商报》供稿供图 文/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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