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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新条例出台 南宁半数人担心骗婚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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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0日09:14 广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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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记者 赵永胜 实习生 陈洁君 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有人心生疑惑———没有单位“作保”如何防范重婚本报记者赵永胜实习生陈洁君新《婚姻登记条例》(下称新条例)的最大亮点,是结婚登记不再需要单位证明,双方只须身份证与户口簿和一纸“声明”就行。方便是方便了,但有不少人担心,要单位证明都有人玩骗婚、重婚,如今没有单位证明,会不会给某些心术不正的人以可乘之机?半数市民担心骗婚增多记者昨日就此事在南宁市随机采访时,接受采访的26位市民中,有11位认为不用单位证明,骗婚、重婚者可能会增多,有4位认为不清楚,只有11位认为重婚、骗婚不会增加。南宁市一所中专学校的丁老师认为,结婚这种私事不用单位“介入”确实是好事,但是不能否认,以前的单位证明确实证明了很多登记者的真实婚姻状况,让很多想玩骗婚的人“知难而退”。如今撤了这道“槛”,骗婚现象会不会泛滥?南宁市绿荫妇女热线主任、婚姻问题专家梁滨阳女士也认为,少了单位证明,可能会出现重婚、骗婚增多的现象。即使户口上有个人婚姻状况的证明,也会有人造假,因为如今人们的户口意识日渐淡薄,容易出现管理的疏漏,仅凭户口簿、身份证,并不能完全证明一个人的婚姻状况。结婚自己“负责”更好记者昨日走访了区、市民政部门和南宁市城区基层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大部分工作人员出言谨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在登记工作中,她发现“单位证明”有很大弊端。很多单位人员流动性越来越大,离职、跳槽等情况发生频繁。单位对个人情况掌握得也越来越少,有些甚至根本不掌握,有些单位因为没有把握而不愿开证明。她认为,新条例强调自己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不是由单位来负责,这是一个进步。新条例要求当事人要签署一个“本人无配偶”的声明,如果出现重婚,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法治社会避免“重婚”所采取的一般方式,即公民自身要对法律负责。“这有点像公交车无人售票,开始大家都担心有人上车不投钱,实际上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因为社会进步,人的素质也提高了。”另一位婚姻登记员则认为,没有了单位证明把关,他们的工作可能会更繁杂。因为有些市民的户口本里并没有写明婚姻状况,而派出所也无从核实这些登记资料,如果市民个人的法律意识不够,进行违规登记,婚姻登记所也无法核实。但个人婚姻状况联网后,骗婚、重婚的可能性就很小。记者从南宁市一些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新条例中执行细则还要等候正式通知,目前在一些地方,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和联网工作正在逐步进行。据悉,婚姻工作信息化管理预计3年内完成,届时公民的婚姻状况就“有网可查”。三道关卡“卡”住骗婚者南宁市律师刘春晖称赞个人结婚取消单位证明的做法。他认为,新条例更富人性化,就算以后可能出现重婚骗婚增多的现象,也不能证明“单位证明”的合理性。刘春晖进一步分析,结婚本来是个人的私事,以前却要过“单位关”,如果一个人完全符合《婚姻法》结婚登记条件,却有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单位不给开证明就结不了婚,这实际上是违反《婚姻法》的。新条例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利,如果出现骗婚重婚等现象,这是一个立法的“成本”。如何避免可能出现的重婚骗婚现象?刘春晖认为法律保障、科技保障、诚信保障,这3个保障足以将婚姻登记中的违法现象降到最低限度。其中刑法是强制性保障,即对重婚者课以刑罚;随着科技手段的普及,建立婚姻档案,婚姻状况全国联网,每个人婚否一查就知道;新条例中的“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从道德、诚信的层面来保证人不去骗婚(在国外,如果一个人被认为不诚信是很丢脸的事情),这也是和国际接轨的一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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